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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榆林市电大开展创建模范单位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3-08      文章来源:

 

 
 
榆电大发(2013)03号
 
 
关于印发《榆林市电大开展创建模范单位活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校内各科室:

     现将《榆林市电大开展创建模范单位活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各项活动。

 

      附件:榆林市电大开展创建模范单位活动实施方案

                              

 榆林市电大

二O一三年三月八日

                          

 

 

 
 

 

 榆林市电大开展创建模范单位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及省、市有关要求,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全面提升学校科学管理水平,努力营造为基层电大和学员务实清廉的教育环境,办好社会满意的电大教育,根据中共榆林市委《关于开展创建模范机关活动的决定》(榆发[2013]1号)精神及市教育局的安排,我校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开展模范单位创建活动是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有关要求的重要措施,是建设“富裕、民生、生态、文化、和谐”的幸福榆林的重要保障,是与率先建成小康社会艰巨任务相适应而配套实施的一项长期的干部作风建设系统工程。全校教职工要深刻认识开展创建模范单位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通过大力开展创建活动,切实解决电大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中存在的实际问题,进一步提高学校科学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为推动全市电大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建设幸福榆林提供有力的保障。

二、目标任务

开展模范单位创建活动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建科学管理、勤政廉洁、真抓实干、高效服务单位为目标,以深化服务社会、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动力,以“六加强六创建”为主要内容,即以加强单位作风建设、廉政建设、文化建设、道德建设、制度建设、班子建设等“六项”建设为主要载体,积极创建“勤政、廉洁、学习、文明、法治、和谐的模范单位。开展具体活动时,要坚持常抓不懈,通过季度检查推进、年度评比表彰的方法,推动建设务实高效的工作机制,力争用三年时间实现建成模范单位的目标,让真抓实干成为教职工作风主流,树立起风清气正、廉洁务实的单位形象。

三、创建内容

(一)加强作风建设,创建“勤政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有关要求及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意见,大力精简会议和文件,严明会风会纪。加强行政效能建设,细化量化岗位职责,实行“亮职、亮岗、亮责”制度,全面落实服务承诺、首问责任、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制度。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官僚作风。继续深入开展“帮困助学一对一”主题实践活动,不断加强师德、师风和校风建设。科学制定教职工履职考评办法,科学分解立项,量化目标任务,不断提升单位绩效管理的科技含量,实现管理工作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

(二)加强廉政建设,创建“廉洁单位”。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反腐倡廉教育。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和执行落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有效预防个别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的廉政风险。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开展学校服务“零投诉”、规范办学“零举报”活动。深入开展廉政文化进校园工作。加强查处问题工作,严肃查处职工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严肃查处学员和县区电大反映强烈的问题,严惩以权谋私、以教谋私、吃拿卡要等行为,着力营造清正廉洁风气。

(三)加强文化建设,创建“学习单位”。坚持深化书香榆林,创建书香校园,通过邀请各类高水平专家学者举办专题讲座等形式,加强干部职工理论学习培训。坚持领导班子每月一次集体学习制度,以领导干部的带头学习带动和促进学校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上级各类培训,开展好教师培训工作。创新学习考核方式,逐步推行网络无纸化学习考核,不断拓宽知识领域,优化知识结构,提高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

(四)加强道德建设,创建“文明单位”。全面深入开展“四城联创”工作,进一步美化校园环境,改善办公条件,营造整洁、宽敞、明亮、舒适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认真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榆林市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实施方案》,广泛开展以弘扬践行榆林精神和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个人品德为主要内容的“修四德、行六札,做文明有礼的榆林人”道德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干部要带头加强品德修养。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大力开展师德师风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弘扬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职业道德。

(五)加强制度建设,创建“法制单位”。坚持依法治校,进一步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全面推行校务公开,公开办事内容,优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期限,提高办事效率,确保政令畅通。建立办学行为评议制度、投诉举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切实重视做好安作维稳工作,实行重大不安全、不稳定事件“一票否决”制度,不能不作为或乱作为,无教育“三乱”现象发生,无违法无纪事件发生。

(六)加强班子建设,创建“和谐单位”。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重视加强党的建设,抓好班子,带好队伍。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制,建立健全议事决策机制,完善重大事项、重要干部、重要项目、大额度资金“三重一大”决策、执行、监督机制。加强对科室负责人和重要岗位的监督管理,激发干部队伍活力。认真开展教职工民主评议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活动,推进学校的民主化管理。学校主要领导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勇于担当,敢于负责,敢抓敢管;班子成员和同事之间团结共事、和谐融洽。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了确保创建模范单位活动扎实有序开展,学校成立了以校长王金鑫同志为组长,副书记秦榆栋、副校长曹国年和薛志强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模范单位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秦榆栋同志兼任,具体负责创建活动的安排部署、组织协调和指导检查工作。在开展创建活动过程中,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举措,努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二)强化监督检查。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专门举报电话(0912-3266236),建立举报登记和查处督办制度,确保举报问题件件有交代、事事有结果。要采取多种形式对各科室创建模范单位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研究解决问题。要把督查重点放在问题比较突出、事权比较集中的岗位和科室上。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曝光,并严肃查处。启动问责机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三)强化舆论宣传。在开展创建活动期间,在校园网上开辟创建模范单位活动专栏,把宣传动员工作做实做细,营造良好的舆论宣传导向作用和监督作用,为开展创建模范单位活动营造浓郁氛围。

(四)注意统筹兼顾。要把创建模范单位活动与教职工满意度测评活动相结合,与开展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相结合,与“帮困助学一对一”主题实践活动相结合,与年度目标任务考核相结合,切实做到开展活动和推动学校各项工作统筹兼顾,确保活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