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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榆林市电大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实施方案》的报告

发布时间: 2012-9-20      文章来源: 电教科团委

 

榆电大发(2012)16号

 

 

 

 

关于报送《榆林市电大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实施方案》的报告

 

 

 

市教育局:

        现将《榆林市电大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实施方案》呈上,请予审示。

        附件:榆林市电大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实施方案

 

 

 

 

 

 

 

                                                                                                                                                                                榆林市电大

二0一二年三月十五日

 

 


抄送:市创建办、校内各科室


 

 

 

 

榆林市电大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榆林市委办公室、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榆林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榆办发[2012]1号)和榆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榆林市教育系统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实施方案》(榆政教发[2012]86号)文件精神,我校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各项目标任务,以提高师生文明素质为核心,以创建文明和谐校园为重点,坚持重在建设,注重实效,坚持以人为本,共建共享,按照教育局的整体安排,与其他学校(单位)同步创建,共同发挥教育系统在创建工作中的文明窗口作用,推动全市电大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

       按照市委、市政府及市教育局的统一部署,对照《榆林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指标测评表》和《榆林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市教育局任务书》的标准要求,围绕目标,明确分工,夯实责任,提高师生文明素质,打造文明和谐校园,全面完成上级部门安排的各项创建任务。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2年2月—2012年3月)。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成立上报学校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组织机构,制定《榆林市电大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实施方案》和《榆林市电大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将创建各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科室。同时,要充分利用校园网络、召开各种类型的会议、举办学习专栏等形式,大力开展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提高师生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及参与创建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全面创建阶段(2012年4月—2013年7月)。按照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目标任务要求,在本阶段,要全面、深入开展各项创建工作。在创建活动中,认真组织自测自评,针对创建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强化措施,进行专项整治,切实提高学校整体创建水平。

(三)提高完善阶段(2013年8月—2013年9月)。对照创建省级文明城市要求和标准,认真开展查漏补缺工作,及时整改,确保创建工作达到预期目的。整改完善的同时,进行问卷调查,了解掌握广大师生对创建工作的满意度。创建过程中,注意做好资料收集、档案建设工作,将创建的各类资料分类存档,以备查看。

(四)迎接验收阶段(2013年10月—2013年11月)。在整改完善的基础上,再次进行自测自评,强化软硬件建设,做好检查验收准备。同时,总结学校创建工作,表彰奖励先进集体和个人。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学校成立了由校长王金鑫同志任组长的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榆林市电大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实施方案》。在具体创建活动中,重点抓部门落实,任务落实,措施落实,确保创建活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在全校形成统一领导、齐抓共建的工作格局。同时,要构建学校、家庭为一体的创建网络,形成师生人人参与创建的工作格局。要从实际出发,创新活动载体,狠抓创建实效,努力为广大师生办实事、办好事,使创建活动收到实际效果。

(二)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督促考核。建立健全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机制,保证创建工作健康、有序推进。一是强化督促考核,学校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组织检查,重点查找各科室存在的问题和工作漏洞。对未按时完成创建任务的科室和个人进行通报。二是实行奖惩并举,把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活动纳入年度考核、评优树模、职称评审、职务晋升等多项工作中,对完成创建工作较好的科室和个人,给予表彰;对在创建工作中出现失误并造成重大影响的科室及个人,追究责任。三是加大资金投入,学校要对创建工作给予全力支持,对创建工作所需经费要优先保证。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郁氛围。学校要制定创建活动宣传方案,通过会议、橱窗、网络等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宣传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活动的重大意义、指标要求及创建活动开展情况、创建活动中的先进典型,使全体师生充分认识到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必要性、重要性,引导广大教职工和学员增强社会公德意识、文明行为意识,做文明公民,建文明校园,创文明城市。

(四)创建文明校园,提升师生素质。要积极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对学员加强文明礼仪教育、行为养成教育、网络文明教育及环境保护教育,并开展各种类型的社会实践教育活动。要大力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在每一面墙壁、每一个走廊、每一间教室张贴文明礼貌用语、创建标语、格言警句等,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要利用“学雷锋”活动的有利时机,组织广大师生就近参与社区宣传服务和义务劳动,主动参与各项社会活动,切实为我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做出应有的贡献。

(五)丰富创建内涵,全面推进创建工作。创建省级文明城市要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省级环保模范城市、省级园林城市有机结合起来,统筹考虑,统一安排,进一步优化校园育人环境。一是要搞好净化工作,校园各项卫生标准要达到“创卫”要求,构建清洁校园。切实做到“五无五有”,即地上无纸屑,墙上无污渍,桌面无划痕,门窗无破损,卫生无死角;活动开展有记录,安排部署有文件,师生员工有行动,考核评比有结果,日常管理有专人。二是要搞好绿化工作,按照市级园林式单位创建标准,见缝插绿,盆中养绿,修剪护绿,让校园中绿树成荫,花草遍地,集体办公室有绿景,个人宿舍见绿色。指定专人定期修剪花草,让校园内“三季有花,四季常青”。三是要搞好教化工作,开展自愿服务活动、师德师风教育活动,引导师生文明乘车、文明观演、文明就餐、文明购物、文明待客、文明过节,教育师生注重微小细节,养成文明习惯,使广大师生自觉成为崇尚文明的宣传者、实践者、示范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