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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电大2011年禁烧烟煤、戒烟、控烟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 2012-3-17      文章来源: 办公室

 

根据市双创办及驼峰路办事处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对2011年的禁烧烟煤、戒烟、控烟工作安排如下:

一、进一步加大戒烟、控烟宣传力度

1、利用板报、专栏、校园网等形式,继续开展吸烟有害健康的宣传教育。

2、利用政治学习,开展教工控烟、戒烟教育。

3、利用5月31日世界无烟日,组织广大师生开展控烟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师生对烟草产品的认识,有效减少吸烟人数。

4、校园内设醒目禁止吸烟,标志,不设烟具。

5、组织一次全体教职工参加的戒烟、控烟知识竞赛。

二、进一步加大戒烟、控烟检查力度

1、每个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的戒烟、控烟情况进行自查,对吸烟人员进行排摸。

2、每个科室指定一名职工负责督促、提醒本科室抽烟者的抽烟行为。

3、值班人员要把戒烟、控烟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多转、多看、多查,发现问题及时登、处理,尤其加强对学校重点吸烟人员、薄弱区域的检查,并及时反馈检查结果。

三、进一步健全学校控烟制度

1、进一步完善控烟奖惩制度,建立专人负责的定期检查制度。

2、制定定期督查制度,建立对拒不执行的人员进行谈话教育、通报批评、罚款处罚等措施。

3、建立学校戒烟、控烟工作推进制度,完善专项督察功能,发挥好学校各控烟工作小组的职能,形成职责明确、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4、为了使戒烟、控烟活动深入开展,学校要在校园门口显著位置设立“您已进入无烟单位”的提示标语牌。校园醒目处设置“吸烟有害健康”、“请勿吸烟”标语牌;科室及教师办公室、会议室内设无烟标志,有效地起到控烟作用。随时提醒教职工和外来客人禁止吸烟。

四、进一步加大控烟奖惩力度

1、设戒烟、控烟工作专项奖励。在每月的例行检查中,对戒烟、控烟工作优秀的科室,按一定数量的奖金,在绩效奖励中予以兑现。若发现该科室中有违反校内禁烟现象,则取消该科室所有职工的本月戒烟、控烟工作专项奖励。

2、凡发现有教师违反校内禁烟制度的情况,该科室不能评为先进科室,个人不能评为先进个人。

3、对于违反学校戒烟、控烟制度的教职工,检查中不听劝阻的,每次扣50元,在学期绩效考核中兑现。

五、开展禁烧烟煤回头望活动

自2008年开展禁烧烟煤活动以来,通过几年的努力,我校居住在榆林城区的职工基本解决了燃烧烟煤的问题,按目前的现在,城区整体上有复燃的苗头,为此,我们一定在要职工中强调其危害,在下半年进入冬季取暖期,坚决制止个别人有燃烧烟煤的念头,确保这项工作持续发展下去。学校的取暖锅炉,根据有关部门的要求在条件适当的时候更换燃气炉供暧。

总之,为了给广大师生营造一个无烟、清洁、健康、和谐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环境,使教职工在无污染的环境里工作、学习,我校在巩固以前戒烟、控烟成绩的基础上继续加大控烟工作的力度努力创建文明校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