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0-11-20 文章来源:
2010年1月和7月中央电大开放教育本科(专科起点)及专科毕业生。
评选条件及程序见《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电校学〔2008〕4号)。其中,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毕业作业)成绩良以上(含)或不低于75分。
5.学习认真刻苦,具有较强的利用多种媒体资源进行自主学习和协作学习的能力。
6.学习成绩优良,统设必修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75分,其他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70分,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毕业作业)成绩良以上(含)。
在读期间或毕业后获得国家、省(部)级荣誉称号者,推荐时不受名额限制,对学习成绩的要求可适当放宽。
1.中央电大每年11月印发开展本年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通知,部署本年度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
2.省级电大按照本办法及通知要求制定实施细则,组织所属教学点推荐优秀毕业生候选人。
4.省级电大优秀毕业生评选委员会或评选小组根据推荐名额,确定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并在候选人所在教学点公示一周。
6.次年3月,中央电大优秀毕业生评选委员会召开优秀毕业生评审会,对省级电大推荐的优秀毕业生候选人进行评审。
7.评审结果在中央电大网站公示一周。如有异议,中央电大提请省级电大评选委员会或评选小组复议。
8.中央电大评选委员会将优秀毕业生名单提交校长办公会,经校长办公会批准,确定年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优秀毕业生。
(1)毕业生人数在一万人以内的,每千人可推荐1人,最多推荐6人;毕业生人数不到一千人的,可推荐1人。
(2)毕业生在一万人以上,不到一万五千人的,可推荐7人;不到两万人的,可推荐8人;按此类推,每五千人可增加推荐1人。
以下情形之一者可不受推荐名额限制,对学习成绩的要求亦可适当放宽:
(2)获得博士、硕士学位后又参加电大学习,并且在读期间表现突出。
省级电大在推荐候选人时,应结合本校实际,注意兼顾不同类型的学生群体(如“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毕业生)。中央电大残疾人教育学院毕业生,由中央电大向残疾人教育学院单独下达推荐名额。
3.2010年度中央电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事迹介绍及事迹摘要(撰写要求见附件3)。
4.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成绩单(包括必修课程、限选课程、选修课程及综合实践环节)。
5.优秀毕业生候选人一张5寸学习或工作照片、两张1寸彩色证件照片(其中一张要贴在推荐表格上),照片背面注明省级电大名称、教学点名称及候选人姓名。
其中,材料1“2010年度中央电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汇总表”、材料3“2010年度中央电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事迹介绍及事迹摘要”和材料5候选人照片,在寄送纸质材料的同时,还需提交电子文件。
省级电大要根据评选办法的要求,将职责落实到相应的部门和人员,做好组织发动、评选和推荐工作,对候选人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按照“报送材料”要求于2010年12月14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中央电大学生工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