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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电大关于五一、端午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5-06      文章来源: 办公室

榆林市电大关于五一、端午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各支部、各科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省纪委五一期间“四风”问题的工作精神,切实抓好作风建设,进一步增强全体教职工廉洁从教的意识,根据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市教育局的要求,现就五一、端午节期间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规定,强化纪律敬畏

    各支部、各科室要结合“讲政治、敢担当、改作风”专题教育,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廉政教育,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省纪委近期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落实主体责任,对党员干部早提醒、打招呼、提要求,进一步重申纪律规定,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形成执行纪律规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督促学习传达近期省委关于全省集中开展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情况的通报,领导带头兑现绝不违规收送礼金的承诺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二、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

    坚决遏制隐身变异“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严禁收受礼金、礼品、电子购物卡、电子礼券等;严禁用公款旅游和进行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相互宴请;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或购物券(卡);严禁私车公养现象;严禁违规使用办公用房等。

    三、落实领导责任

    各分管领导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对节日期间贯彻执行八项规定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做出安排部署,分管领导要亲自过问、亲自安排,做到早部署、早提醒、早检查、早预防。分管领导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严格自律,要对分管科室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工作负责,及时提醒告诫、督查落实、跟踪问责。

    四、严格执纪问责

    节假日期间值班领导和两名科级干部必须全天坚守岗位。学校将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社会监督的作用,畅通群众监督渠道,严格执纪问责,紧盯“四风”新动向、新表现,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凡我校发生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线索,一经查实,一律严肃处理,确保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监督举报电话: (0912)3238316

受理举报邮箱:553283123@qq.com

 

榆林市电大党总支

2019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