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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电大党总支关于印发《榆林 市电大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程记实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12-15      文章来源:

各教工支部、各科室:

  现将《榆林市电大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程记实制度》印发你们,请认真学习贯彻。

                                                                        榆林市电大党总支

                      2017年3月26日

 

 

 
 

 

 

 

抄送:市教育局

榆林市电大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程记实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动学校党总支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制定本制度。

一、记实主体 

  学校领导班子成员

  二、记实内容

  (一)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记实内容

   1.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方面。主要包括: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组织召开有关会议听取纪检工作人员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汇报情况;组织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监督检查情况等。

  2.选人用人方面。主要包括: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等制度规定,遵守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情况等。

  3.严明党的纪律和加强作风建设方面。主要包括:组织开展对中央、省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查处违规违纪行为的情况;推动学校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建立健全配套制度和长效机制,持续改进干部作风情况等。

  4.维护群众利益方面。主要包括:落实领导干部开门接访、带案下访、包案化解信访问题等制度情况;落实两个教工支部党建、治理“三乱”等制度情况;组织查处侵害县区电大、广大师生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情况等。

  5.支持查处违纪违法问题方面。主要包括: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惩治腐败情况;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支持落实“三转”“两为主”等工作,帮助协调解决纪检监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情况等。

  6.加强权力制约监督方面。主要包括:推动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省委实施意见和市委实施办法情况;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学习宣传教育情况;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推动落实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述廉述责和民主评议、党风廉政建设约谈、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等制度规定情况;对新提任领导干部开展廉政知识测试、廉政承诺和廉政谈话情况;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推动党务、政务和各科室办事公开情况等。

  7.抓班子带队伍方面。主要包括: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和中心组理论学习会议,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执行末位表态制等情况;落实《党委(党组)书记履行干部日常监督第一责任人职责暂行办法》情况;听取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个人廉洁从政情况汇报,提出相关要求情况;主动了解掌握各支部书记、各科室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个人勤政廉政情况;与班子成员和各支部书记、各科室负责人谈心谈话情况;带头上廉政党课情况等。

  8.个人廉洁自律方面。主要包括:带头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八小时以外”自我约束情况;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情况;带头践行“三严三实”,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改进作风情况;带头培养良好家风,加强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教育管理情况;向上级党委和纪委述责述廉情况;参加学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情况等。

  9.其他需要记录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记实内容

  1.协助落实主体责任方面。主要包括:协助班子主要负责人落实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等。

  2.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方面。主要包括:对分管科室、单位党员干部经常性教育和日常监管,与分管的科室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活动情况;对分管科室负责人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督促整改,对问题严重的及时向学校党组织报告情况;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查处分管科室的违纪违法问题情况等。

  3.个人廉洁自律方面。主要包括:带头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国家法律法规和廉洁从政规定,严格依法依规办事,“八小时以外”自我约束情况;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情况;培养良好家风,加强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教育管理情况;向上级党委、纪委述责述廉情况;参加学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情况等。

  4.其他需要记录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三、记实方式

  领导干部要对照记实内容,在记实手册上如实记录本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具体工作。记实手册要真实准确,记录内容要详细明确,做到记录的事情一目了然,记录的信息精准无误。

  领导班子也要对照主体责任清单,如实详细记载记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全部具体工作,并及时收集整理相关工作资料,建立完善工作档案。

   四、工作要求

  (一)学校党总支积极发挥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作用,把记实制度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基础性工作和重要载体,做到“既挂帅又出征”,树立标杆、做出示范,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扛稳、抓牢、做实。学校党总支要带头执行主体责任全程记实制度,以上率下、以上促下,推动主体责任落地生效。

  (二)学校党总支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及时掌握情况,注意总结完善,切实解决推行过程中的相关问题,确保主体责任全程记实制度落到实处。学校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要坚决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执行主体责任全程记实制度,并纳入述责述廉内容。学校领导干部要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照记实内容,对日常开展的落实主体责任相关工作及时收集整理、认真记录记载,做到照单履责、全程留痕。

  (三)学校党总支要认真落实监督责任,加强对主体责任全程记实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每年不少于2次,检查情况要纳入年度履行主体责任工作报告,重要情况随时报告。学校随时接受市教育局对主体责任全程记实工作进行抽查,相关情况纳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年度考核,并作为开展责任追究,区分是否属于免责情形的重要依据。